消防水泵是消防給水系統的心臟,今天給大家理一下消防水泵房設置的相關內容。
一、平面布置
1. 獨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
2. 附設在建筑物內的消防水泵房,不應設置在地下三層及以下,或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樓層。
3. 附設在建筑物內的消防水泵房,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h的隔墻和1.50h的樓板。
4. 疏散門應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開向疏散走道的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二、機組布置
1. 相鄰兩個機組及機組至墻壁間的凈距如下:
當電機容量小于22kW時,不宜小于0.60m;
當電動機容量不小于22kW,且不大于55kW時,不宜小于0.8m;
當電動機容量大于55kW且小于255kW時,不宜小于1.2m;
當電動機容量大于255kW時,不宜小于1.5m。
注:當采用柴油機消防水泵時,機組間的凈距宜按上述規定值增加0.2m,但不應小于1.2m。
2. 當消防水泵就地檢修時,應至少在每個機組一側設消防水泵機組寬度加0.5m的通道,并應保證消防水泵軸和電動機轉子在檢修時能拆卸。
3. 消防水泵房的主要通道寬度不應小于1.2m。
三、采暖、通風和排水
消防水泵房的設計應根據具體情況設計相應的采暖、通風和排水設施,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冬季采暖溫度不應低于10℃,無人值守時不應低于5℃。
2. 消防水泵房的通風宜按6次/h設計。
3. 消防水泵房應設置排水設施。
4. 消防水泵房應采取防水淹沒的措施。
四、其他
1. 消防水泵房內部所有裝修均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
2. 消防水泵房應設置消防專用電話分機。
3. 當采用柴油機消防水泵時宜設置獨立消防水泵房,并應設置滿足柴油機運行的通風、排煙和阻火設施。
4. 消防水泵房排水設施的排水能力應進行測試,調試過程中,系統排出的水應通過排水設施全部排走,并應符合設計要求。
5. 消防水泵房、自備發電機房、配電室、防排煙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設備房應設置備用照明,其作業面的最低照度不應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6.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和排煙風機房的消防用電設備及消防電梯等的供電,應在其配電線路的最末一級配電箱處設置自動切換裝置。